暴雨~特大暴雨~海南湿冷持续!海口最冷时段将出现在……******url:https://m.gmw.cn/2023-01/05/content_1303245423.htm,id:1303245423 北京时间1月5日23时04分39秒
我国进入小寒节气
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段
就此开启
说到这,小编发现
大家对海南的冬天
似乎多少有点误解
就在今天
#在海南过冬也得穿秋裤#
更是冲上热搜
不少网友表示
印象中海南四季如春
似乎和冬天没有关系
在此,小编郑重声明!
没错!
海南人也是要穿秋裤的!
据@中国天气
海南虽然从气候来看是常年无冬区
但也是有春秋天的!
以海口为例
1月正是当地全年最冷的一个月
平均最高气温21.8℃
平均最低气温也只有16.1℃
尤其最近海口雨还多,体感更是阴冷
而且接下来的几天
海南还将开启“雨雨雨”模式
记者从海南省气象台了解到
8日夜间到9日
海南岛将有明显降水
其中
东北半部有大到暴雨
局地特大暴雨
各地气温小幅波动
最低气温14℃
10日到12日
全岛大部地区多云,气温小幅上升
陆地天气预报
5日夜间到6日白天
北部,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,最低气温14-16度,最高气温19-21度;
中部,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,最低气温14-16度,最高气温19-21度;
东部,阴天间多云有分散小阵雨,最低气温16-18度,最高气温20-22度;
西部,多云,最低气温14-16度,最高气温21-23度;
南部,多云,最低气温17-19度,最高气温23-25度。
6日夜间到7日白天
北部,阴天间多云,局地有小雨,最低气温16-18度,最高气温17-19度;
中部,阴天间多云有小雨,最低气温14-16度,最高气温19-21度;
东部,阴天间多云有小雨,最低气温15-17度,最高气温18-20度;
西部,阴天间多云,最低气温14-16度,最高气温19-21度;
南部,阴天间多云,最低气温18-20度,最高气温21-23度。
7日夜间到8日白天
北部,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雨,最低气温16-18度,最高气温16-18度;
中部,阴天有中到大雨,局地暴雨,最低气温14-16度,最高气温20-22度;
东部,阴天有中到大雨,局地暴雨,最低气温16-18度,最高气温17-19度;
西部,阴天间多云有小到中雨,最低气温14-16度,最高气温18-20度;
南部,阴天有中到大雨,局地暴雨,最低气温17-19度,最高气温21-23度。
8日夜间到9日
本岛将有明显降水,其中,东北半部有大到暴雨,局地特大暴雨,各地气温小幅波动。10日到12日,全岛大部地区多云,气温小幅上升。
海上大风预报
受冷空气影响:
琼州海峡,5日17时到8日20时,东北风5-6级,阵风7级。
本岛文昌、琼海到三亚一带海面,5日夜间到7日白天,东北风6-7级,阵风8-9级;7日夜间到8日白天,东北风5-6级,阵风7-8级。
北部湾海面,本岛乐东、东方到海口一带海面,5日夜间到8日白天,东北风5-6级,阵风7级。
西沙、中沙群岛附近海面,5日夜间到7日白天,东北风6-7级,阵风8-9级;7日夜间到8日白天,东北风5-6级,阵风7-8级。
南沙群岛附近海面,5日夜间到8日白天,偏东风5-6级,雷雨时阵风7-8级。
另外,本岛四周沿海各港口所挂强风一号风球不改变。
8日夜间到12日,各海区风力6-9级。
海口发布春运天气趋势预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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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海口市气象局获悉,预计,2023年春运期间(1月7日~2月15日)海口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低,降雨量偏少;期间可能出现4次冷空气过程,最冷时段出现在1月中旬后期和2月中旬中期,气象灾害总体接近常年。
(一)冷空气过程
预计,2023年春运期间,海口市平均气温17.5~18.5℃,较常年同期偏低;最低气温7.0~10.0℃,较常年持平;降雨量18~44毫米,较常年同期偏少10~20%。
期间可能出现4次冷空气过程,大致出现在1月中旬中后期、1月下旬中后期、2月上旬中期、2月中旬前中期。最冷时段出现在1月中旬后期、2月中旬中期。伴随冷空气影响过程,海口市可能出现降雨天气。
(二)大雾
预计2023年春运期间,影响海口市和琼州海峡的大雾总体略弱于常年同期,大雾过程可能发生在1月下旬前期和2月上旬前期,要注意提防短时大雾对交通运输的影响。
海口市气象局建议,据最新资料预测,2023年春运期间,海口市气温总体偏低,降雨量偏少,需关注和提防阶段性降温过程、低温阴雨和大雾天气,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工作。另外,气候预测具有不确定性,海口市气象局将根据天气变化采用最新资料及时做出预测订正。
最后,希望大家注意保暖
做好防疫工作
照顾好自己哟~
记者 林鸿晖 综合海口网 中国天气
官方:2月6日零时起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******
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,2月3日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《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。
通知指出,为给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提供更大便利,根据《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的通知》(联防联控机制综发〔2022〕144号)有关精神,决定进一步优化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措施,自2023年2月6日零时起实施。
关于全面恢复内地与港澳人员往来方面,通知称,取消经粤港陆路口岸出入境预约通关安排,不设通关人员限额。恢复内地居民与香港、澳门团队旅游经营活动。
自香港、澳门入境人员,如7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,无需凭行前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境;如7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,由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查验其行前48小时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结果为阴性者放行进入内地(3岁及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查验核酸)。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在售票时告知乘客上述核酸检测要求。
入境检疫方面,通知要求,自香港、澳门入境人员抵达口岸后凭海关健康申报码完成必要通关手续。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,可放行进入社会面。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,由海关进行检测。检测结果为阳性者,入境后按要求进行居家、居所隔离或就医。结果为阴性者,由海关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等法律法规实施常规检疫。入境后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。
通知强调,为确保人员通关和跨境客运安全、有序、顺畅,进一步改善人员往来体验,口岸查验部门和跨境客运承运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动态调度,做到内地毗邻香港、澳门口岸应开尽开,通关便利化措施应出尽出,内地与港澳跨境直通道路客运和铁路、水路、航空客运运力应用尽用。
通知称,上述措施将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。